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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县人民检察院 古文化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 2024年12月04日

【关键词】

文物保护 公益诉讼 数字检察 联合保护 快速办案

【要旨】

都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物资源丰富,从县境东起至西延绵200余公里,分布着近千座古墓葬、岩画等古文化遗址,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干线和东方贸易中转站,文物遗址分布广而稀。境内的热水墓群系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吐谷浑、吐蕃大型墓葬群,亦为首次在中国发现的吐蕃墓葬。如今,正在发掘的“羊圈墓(DRXNIM37)遗址(国家级)”和“夏尔雅玛可布遗址”亦有斗媚争妍之趋,青出于蓝之势。办案检察官在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部分企业矿产与古墓群临近,可能损害古墓群。运用大数据平台等技术手段,有效解决发现难、取证难、固证难、保护难的问题。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都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赴企业调查取证中,发现该企业与古墓葬临近,企业采挖可能造成古墓葬损毁。该院依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平台,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围绕都兰古遗址古墓群周边建设、文物保护薄弱环节进行了梳理、对比、分析,发现都兰县文物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县域内部分古遗址、古墓葬群圈定在矿产企业勘探、开采范围内,可能存在矿山企业因正常经营活动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破坏、毁损的风险,监督管理不力严重影响和损害了古文化遗址的历史风貌和文物价值,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于2024年6月26日立案调查。

【调查和督促履职】

通过数据模型进行县域内矿山企业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坐标对比,确认在古文化、古墓葬遗址上从事矿山经营的相关企业,以及贴近古文化、古墓葬遗址的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都兰县文旅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就相关企业建设、运营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文物周边建设等规定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企业生产经营与文物保护良性互动的管理办法。同时,发动、鼓励古墓葬遗址周边农牧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从县文物保护单位调取农牧民群众签订的群防群治鼓励性协议,将其确定的古文化遗址周边牧民草场信息比对筛选出未签订协议的牧民,将未签订协议的牧民也纳入到群防网,达到点、线、面全覆盖。确定古文化遗址周边人员信息,比对筛查出曾因涉嫌盗掘古墓葬被判处刑罚或对此行政违法的人员标注为重点人员,将相关情况提供给文保单位进行监管。

2024年6月28日前由相关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一是对排查出的5家矿山企业进行核实落实,同时协商制定了互相备案工作流程,有效封堵了隐患漏洞;二是为达到群防群治目的,激励本地区古墓葬周边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由原来参与群防群治的18户牧户,增加至424户,达到了群防全覆盖;三是探索尝试联防联巡方案,不定期对文物保护地区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大了遗址联合巡查力度。县文旅部门积极落实相关墓群标识牌安装和被盗墓葬回填保护工作。

【典型意义】

该案系检察机关依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数据监督模型,发现线索、立案调查,对检察官充分履职提供了全面、有效的协助。本案中,办案检察官、技术辅助人员、文物专家通力合作,借助模型数据,建立了文物保护单位与公安、检察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了“护”和“防”的目的。通过此次履职经验,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群众合力保护文物的意识,有效推动建立县域内文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