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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 诉张某等人倒卖文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4年12月04日

【关键词】

倒卖文物罪 盗掘古墓葬 协同履职 文物保管保存费

【要旨】

文物传承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推动文物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特有价值。针对行政手段无法满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现实需要的情形,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据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意见,提出契合公益保护目的诉讼请求,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持续发力,形成追责合力,最大化地促使受侵害公益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29日,张某某、马某甲、马某乙以牟利为目的,联系文物买家在德令哈市海西宾馆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现场缴获的31件文物均为古代文物,涉及年代为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8件(套)、三级文物15件(套)。因张某某、马某甲、马某乙未妥善保管涉案文物,致使涉案文物中包括丝织品部分受到不同程度损坏。

【调查和诉讼】

2023年7月31日,德令哈市公安局以张某某、马某甲、马某乙涉嫌倒卖文物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受理案件线索后,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向上级院汇报请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该案案情进行讨论、研究,听取相关行政机关意见,查明案件事实,对案件影响和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公益诉讼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委托海西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涉案文物后期保管安置所需费用予以评估,提出契合公益保护目的诉讼请求,2024年1月3日,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依法判令张某某、马某甲、马某乙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并赔偿文物保管保存费、墓葬回填费等相关费用。2024年7月17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人当庭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文物保管保存费、墓葬回填费的诉讼请求。同时,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行政机关召开现场工作会,共同竖立警示牌,聘请文物工作人员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形成长效协作配合机制,凝聚保护合力,提升保护质效。

【典型意义】

文物保护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依据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意见,提出契合公益保护目的诉讼请求,用“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维护文化多样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