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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5年实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24年12月23日

西海都市报讯(记者 莫青) 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2025年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即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下调20%,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8%。

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有效纾解企业困难、全面推动企业发展的有力举措。2024年以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已为4.56万家用人单位减轻缴费负担2.71亿元(其中,为32360户企业降费减负1.52亿元,为7868户非企业用人单位降费减负0.56亿元,为5395个工程项目降费减负0.63亿元)。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强化协同,抓紧落实降费政策,加强基金风险分析研判,加大基金征缴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同时积极宣传降费政策,提升人社政策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