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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莫河青藏驼队革命文物史料的倡议书 2024年12月23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好红色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为深入挖掘海西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保护乌兰县莫河青藏驼队红色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两路”精神,为海西高质量发展中注入“红色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1951年至1954年期间青藏驼队各类文史资料、革命文物和藏品等,特倡议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51年至1954年期间十八军独立支队进藏随队驼工相关事迹材料、文献资料及各类物品;修筑青藏公路的历史文献资料及实物;1955年以后开发建设柴达木盆地所形成的实物类档案资料;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海西州莫河骆驼场涌现出的各行各业各领域驼工先进事迹和与党史重要事件有关的实物、史料。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4月10日

三、征集内容

征集资料主要包括实物资料、文字资料、音像资料、重要人物资料、口述资料。具体为以下内容: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主要领导深入莫河驼场,看望、慰问驼工代表的照片、视频资料。

(二)1951年驼工第一次进藏至西藏运输总队时期,历任主要领导在工作期间的书信、手稿、视频、照片等资料和各种代表性实物。

(三)莫河骆驼场建场以来,全场党员数量情况和各时期使用的入党志愿书、党徽、党章、党员证。

(四)莫河骆驼场建场以来,驼工们在各领域获得各类表彰的表彰文件、照片、视频、奖状、奖杯、奖章、奖旗等。

(五)反映莫河骆驼场各行业领域优秀驼工生平、主要业绩和社会评价等相关资料。如人物简介、典型材料、工作照片,各种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介对其著作、作品、成就等评价文章,自己或他人为其撰写的传记、回忆录、报告文学、事迹材料、纪念文章以及反映人物生平活动的音像资料等。

(六)莫河骆驼场建场以来,各时期、各行业领域驼工们使用过与工作生活相关的日用品、袖标、旗帜、器械、文具、生活用品及所有保存的其他物品等实物资料。

(七)各大媒体报道的相关版面、刊物、网页等。

(八)未列入上述内容,其它具有保护利用价值的资料。

四、征集原则及方式

(一)自愿捐赠。凡属个人收藏的物品、史料,经协商自愿捐赠的,均由莫河青藏驼队历史博物馆办理捐赠手续,向捐赠者颁发证书,在莫河青藏驼队历史博物馆展出。并视情况在电视台、报刊及新媒体上公布,予以表彰,陈列展出时注明捐赠者。

(二)寄存馆藏。对于不愿意出让但愿意参加在莫河青藏驼队历史博物馆展出的珍贵历史资料,可采取寄存馆藏的方式,由莫河青藏驼队历史博物馆代为收藏,并代为展出,出具寄存证明,确保拥有者的所有权。

(三)复制归还。对于一些不便捐赠的史料,征得本人同意后,由莫河青藏驼队历史博物馆进行复制,归还原件。

(四)征集线索。欢迎各界人士提供有价值的史料线索,经证实后,视情给予奖励。

所有征集到的资料最终经相关部门评审鉴定后,分类整理登记编号,在莫河青藏驼队历史博物馆免费向全社会展出。凡经选用的物品和图片、资料,在展出时均标明提供人的姓名以示感谢和纪念,资料收藏和使用均尊重原作者或提供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未收藏的物品,将及时退还提供者。

征集单位:乌兰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青海柴达木农垦莫河骆驼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41520

0977—8240897

电子信箱:2529438890@qq.com

邮寄地址:青海省乌兰县茶卡镇莫河骆驼场(注明“陈列资料”字样)

邮 编:817199

海西州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