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师荣博) 生活中,部分群众秉持“找熟人好办事” 的心理,在遇到问题时,期望借助“有门路”之人,通过支付“中介费”“打点费”来解决,却不知这往往会踏入骗子精心设下的陷阱。2025年上半年,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请托办事”型诈骗案件,诈骗分子正是利用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焦急的心理,谎称能够帮人减刑、消除案底,进而骗取钱财。
2024年10月22日,李某得知王某的父亲因刑事案件被羁押,便电话约见王某,谎称能通过关系助其父亲从轻判罚,并以“打点关系” 为由索要钱财。当日下午,王某交付5000元现金。王某朋友察觉异常后报警,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李某。最终,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8月,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为逃避刑事处罚,王某及其弟弟经人介绍找到自称“能量大”的张某某。张某某谎称认识领导,可运作免予处罚、消除案底并保留驾照,多次以“打点关系”“请客吃饭”为由索财。2024年底,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并逮捕,张某某仍声称能“捞人”。王某家人识破骗局报警,经查张某某累计骗取133600元。案发后,张某某家属全额退赃,其本人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提醒,任何声称能通过司法机关“找关系”“托人脉”的行为,均涉嫌诈骗。司法机关对抹黑司法形象的诈骗行为,必将依法严惩。同时,遵纪守法是公民基本义务,切勿轻信“门路”“人脉”,避免人财两失,甚至因涉嫌违法犯罪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