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达木日报
2017年12月27日
第1版:要闻

国家民委命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本报讯(记者 赵洪甲) 记者从国家民委网站获悉,12月26日,国家民委命名我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国家民委在决定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海西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统筹谋划、创新推进、全员参与、共创共建,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步伐愈加坚实,脱贫攻坚成绩显著;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坚持文化认同,弘扬优良传统,推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红利持续释放,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将海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国家民委对海西民族团建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海西州的生动实践,为青海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大省作出示范,为全国民族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时代创建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国家民委希望海西州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进,开启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征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高创建工作覆盖面、参与率和影响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州的作用。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强化“五个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让各族群众在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完善基层民族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提高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另悉,在同日国家民委命名的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名单中,德令哈市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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