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大工作强调,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2021年换届以来,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立法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高质量特色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换届以来,制定地方性法规7件、修订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3件、废止地方性法规2件,编制完成2022—2026立法规划。
以绝对忠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决贯彻州委决策部署。自觉将立法工作放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西的大场景中谋划,紧紧围绕海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学谋划年度立法计划,及时将州委决策部署纳入立法议程。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构建立法重大事项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工作闭环,确保立法活动在州委领导下进行,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征集论证立法项目,编制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并报请州委批准实施,为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切实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增设州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在法规的选题、论证、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以良法善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着眼“小切口”立良法,抓实“高质量”促善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善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空间大、灵活性强特点,以“小切口”立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文章”、解决“大问题”。《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是新型领域立法和特色精细立法的海西探索。颁布实施全省首个人才工作促进条例,提升人才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修订实施沙区植物保护条例、卤虫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加紧审议制定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助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市域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按照“小切口”“小而精”的立法路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实践。为依法管理海西民族事务,规范和构建具有海西地域特色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颁布实施《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结合海西地方实际,修订实施自治条例,颁布实施《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开展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文物保护条例、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及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多项立法调研。随着一系列法规的颁布施行,全州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立法为民宗旨
中央人大工作报告强调,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立法智库、立法联系点等作用,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全力打造立法“直通车”海西品牌。
发挥代表桥梁作用,搭建民意“连心桥”。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在全州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扎实推进“两室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打造升级版“三室一站一平台”,支持保障人大代表在立法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平台。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以及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时,注重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听证、审议等活动共20余次。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扩大社会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组织参与立法的重要举措。按照具备一定群众性、代表性和多样性,满足不同区域、行业和领域立法需求的原则,认真研究和筛选,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建立12家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6家省级立法联系点。将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有效拓展了公众参与立法途径,搭建了民意“连心桥”,打造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海西实践”。
发挥“智囊团”作用,把好立法“质量关”。为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建立咨询专家库,着力推动立法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与青海民族大学合作成立海西州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中心,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草案起草、咨询论证等常态化智力支持,助推立法精细化、特色化。
以备案审查工作实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海西州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高质量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加强备案审查平台建设。在全州各地区大力推广运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系统,组织各地区相关人员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操作(在线)专项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省、州、县三级备案审查联网系统,首次实现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制度的全覆盖。
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监督职责,运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对州政府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九条措施、“神奇柴达木”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建立年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首次听取审议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每年度听取审议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切实增强备案审查的政治性、法律性、严肃性。
积极开展法规动态清理。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作为法规制度建设链条中的基础环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组织各地区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收集整理和清理工作,经梳理录入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6件,自治条例1件,单行条例18件,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21件,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和大柴旦人大工委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18件,做到即时清理,及时修改、废止滞后于实践发展的法规制度,确保法律法规在海西有效贯彻实施和相关制度有效衔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站在新起点,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