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本行董事长张世义、行长马钧、计划财务部负责人郑乐乐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柴达木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QINGHAI QAIDAM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2.2法定代表人:张世义
2.3注册地址:青海省德令哈市柴达木东路28号
联系电话:0977-8200183
传 真:0977-8226293
邮政编码:817099
2.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5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6信息披露方式:
刊登年度报告的报刊:柴达木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或柴达木日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2.7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632800710507113B
金融许可证号:B1462H263280001
§3主要业务数据及监管指标
3.1报告期末主要监管指标
单位:%
3.2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4股本金及股东情况
4.1报告期股份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股本金为20000万元,股东总数为157户,较上期无变化,其中法人股股东10户,自然人股股东147户。自然人股874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3.725%,法人股11255万股,占股份总额的56.275%。
4.2股东情况
4.2.1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4.2.2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股份没有托管、冻结情况。
4.2.3报告期内,主要股东无变化。
4.2.4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中青海海西化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400万元股权进行了质押。
4.2.5报告期末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与本公司有贷款业务往来的关联方关系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对股东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关联方交易如下: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人员发生的关联交易共计28笔,授信金额4816万元,其中重大关联交易1笔,授信金额1900万元,持股金额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一般关联交易27笔,授信金额2916万元,均为抵押担保贷款和员工自助循环贷款,所有贷款五级分类认定为正常。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5.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柴达木农商银行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冯光宇同志担任柴达木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5.3员工情况
截止2023年末,本行共有员工93(含内病退1人)人,平均年龄34岁;本科78人,专科14人,中专以下1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33人,在岗正式员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98.92%、中级以上职称占4.30%。
§6公司治理结构
2023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依旧以及金融同业竞争日益加剧等严峻挑战,全行上下紧紧围绕省联社党委和本行董事会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本行《章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科学把握市场机遇,有效应对竞争挑战,积极优化服务手段,加强各项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三会一层”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法人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各项业务稳健发展,股东、存款人和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得到充分维护。
6.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以使股东获得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保证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有效地保证了股东大会的规范性和合规性,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提高了本行的公司治理水平。
6.2关于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三农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绿色金融事业委员会、廉洁自律委员会。8个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要求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6.3关于监事、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本行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列席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等形式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履行监督职能,维护本行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6.4高级管理层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面对金融业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始终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按照年度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奋力攻坚,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6.5信息披露
本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要求和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日常工作中,本行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章程规定提前发布公司的各种信息,使投资者适时了解本行重大经营决策;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投资者展开多渠道、多形式的沟通和交流,形成了本行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在《柴达木日报》或微信公众号公开披露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股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召开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股权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程序办理股权登记手续。
6.6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加强合规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强化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建设,明晰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职责分工,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发挥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的独立监督职能,本行的内部控制文化已经形成。
6.6.1职能部门设置
本行设立17个内部职能部门,5个二级分中心,部门分别是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业务管理部、普惠金融部、乡村振兴部、绿色金融事业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技部、内部审计部、安全保卫部、市场营销部、小微金融事业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二级分中心分别为清算统计中心、档案管理中心、监控中心、公司业务中心、个人业务中心。
6.6.2分支机构设置
本行共设9个营业网点,分别是营业部,昆仑路支行、莲湖路支行、长江路支行、环城西路支行、怀头他拉支行、柯鲁柯支行、尕海支行、大柴旦支行。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本行分支机构分布一览表
§7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7.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3年4月7日在《柴达木日报》上刊载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列明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提交审议的事项,并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或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和联系人等事项。
本行于2023年9月12日在柴达木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上刊载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列明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提交审议的事项,并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或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和联系人等事项。
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两次股东大会均经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本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2股东大会表决内容
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16项议案,并通报2项决议:
一、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草案)》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股金分红方案(草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草案)》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费用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
九、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费用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
十、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十三、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进行市场化处置》的议案;
十四、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五、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特殊议案
十六、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通报:
十七、听取《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十八、听取《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管意见及执行整改情况》。
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关于审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化解和处置抵债林权风险》的议案;
§8董事会报告摘要
8.1综述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激烈的同业竞争和日趋严格的监管态势,在省联社、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有效监管下,州市两级政府的领导和广大股东的支持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按照年度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党建工作全面引领转型发展,深入落实“三个从严”,做到经营业绩稳中有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8.2董事会运行情况
董事会积极发挥决策作用,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义务,全年共召开董事会8次。
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聘请审计机构》《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进行市场化拍卖处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清产核资》《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产配置规划》等5项议案,通报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财务指标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等6项报告。
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预期损失法管理层叠加负向调整的事宜》的议案。
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股金分红方案(草案)》《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草案)》《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费用预算方案(草案)》等15项议案。通报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管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等11项报告。
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笔不良贷款呆账认定及核销》《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预期损失法管理层叠加负向调整的事宜》的议案。
7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单》《聘任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年度规划》4项议案,通报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季度财务指标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等7项报告。
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抵债林权资产处置方案》《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省联社申请稳定发展基金》《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化解和处置抵债林权风险》《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计划方案》及《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方案》5项议案。
10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海西化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00万元股份质押》的议案,听取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西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柴达木农商银行2022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的监管意见书》。
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债林权资产处置》《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单》2项议案,通报了《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报告》《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等9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