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北部山洪防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北部山洪防治(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德令哈市水利局
建设地址:德令哈市以西约15km处,柯鲁柯镇北部
建设内容:新建1#导洪渠4617.61m,排洪涵5座,其中跨315国道排洪涵1座;新建2#导洪渠4889.58m,排洪涵1座;改造东排洪渠1006.51m,排洪涵1座,建筑物共计7座。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洪水重现期采用30年一遇设计,工程等别定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建设性质:新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德令哈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祁连路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1155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地点评价范围内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或企事业单位均可对以下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或看法:项目建设地点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看法;对该项目实施后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对环保对策措施有什么要求或建议;是否赞成该项目环评报告结论。
四、征求意见稿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祁连路18号,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
五、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德令哈市水利局
202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