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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税务局精准服务新能源企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 吴婷婷 通讯员 陈文芳) 国家税务总局德令哈市税务局立足税收职能,以精细服务和税惠红利助力新能源企业发展。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国家和地方出台一系列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首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包含其中。增值税方面,对风力、太阳能发电等自产电力产品,实行即征即退50%政策,为企业减负、积累资金、扩大生产提供依据,引导资源向清洁能源产业聚集。

德令哈市税务局主动作为,组建税费服务青年先锋队,深入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调研。通过大数据精准识别企业适用政策,开展“一对一”辅导。利用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及时推送政策,实现“一键直达”。简化办税流程,推行“容缺办理”“网上办理”,让企业办税“零跑腿”“零等待”。针对复杂涉税问题,组织专家会诊、骨干上门服务,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受益明显。依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该公司“电力——风力发电新建项目”的四期项目享受优惠,大幅降低资金压力。公司将节省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提升发展稳定性。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王伟说:“德令哈市税务局在税收政策辅导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推送的减税红利为公司节省了大量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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